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端州区力创家电商行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端市监处罚〔2023〕第B07号。
信息显示,端州区力创家电商行的违法事实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端州区力创家电商行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即2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500元,上缴国库。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端州区力创家电商行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翟伟良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1202********0516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肇端市监处罚〔2023〕第B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
违法事实: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2.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即24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500元,上缴国库。 |
罚款金额(万元): | 0.2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0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0 |
处罚机关: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