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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9部分)

2023-03-20 14:13: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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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9部分),涉及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众乾尚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 9部分)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案件来源

违法行为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组织

 91530111MA6K40A36B

王丽

监督抽检

添加禁用原料生产销化妆品

委托广州市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生产批号:2021/11/07,生产日期2021年11月7日,规格35g),检出禁用原料甲硝唑(检出4255.19ug/g)、林可霉素(检出5ug/g)、克林霉素(检出6421ug/g)。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1.没收召回涉案产品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269瓶;2.没收违法所得   2317.00 元;3.罚款521875.00元;罚没款合计 524192.00元 。

(云)药监妆罚〔2023〕5号

2023年3月10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云南众乾尚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组织

91530100MA7MMFAQ7H

王仕金

云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举报件(编号:51530100002022120300000141) 。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云南众乾尚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定制式固定、活动义齿,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1.没收已查封的原材料和用于违法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
  2.没收违法所得7670.00元;
  3.并处11万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117670.00元

(云)药监械罚﹝2023﹞3号

2023年3月9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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