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9部分),涉及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众乾尚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 9部分)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案件来源 | 违法行为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1 | 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组织 | 91530111MA6K40A36B | 王丽 | 监督抽检 | 添加禁用原料生产销化妆品 | 委托广州市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生产批号:2021/11/07,生产日期2021年11月7日,规格35g),检出禁用原料甲硝唑(检出4255.19ug/g)、林可霉素(检出5ug/g)、克林霉素(检出6421ug/g)。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1.没收召回涉案产品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269瓶;2.没收违法所得 2317.00 元;3.罚款521875.00元;罚没款合计 524192.00元 。 | (云)药监妆罚〔2023〕5号 | 2023年3月10日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云南众乾尚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组织 | 91530100MA7MMFAQ7H | 王仕金 | 云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举报件(编号:51530100002022120300000141) 。 |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云南众乾尚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定制式固定、活动义齿,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 1.没收已查封的原材料和用于违法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 | (云)药监械罚﹝2023﹞3号 | 2023年3月9日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