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涉疫违法典型案例(第六批)

2022-12-29 21:4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执法稽查效能,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的防疫用品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防控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现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药店销售劣质医用防护口罩

2022年12月23日,有市民举报称,某药店销售的医用防护口罩没有标注执行标准,涉嫌为伪劣产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迅速出动,对该药店实施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劣质医用防护口罩870只。经初步检测,这些口罩的过滤效率等项目不符合医用防护口罩的技术要求。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这批产品予以了扣押,迅速追查其来源,委托检验机构对其进一步实施质量检验,并将根据检验与调查情况依法对该药店等责任主体予以行政处罚。

1672315812166.png

消费提示:当前,市民对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需求大幅攀升,个人防护用品成为了市场上的急需产品。医用口罩是国家依法管理的医疗器械,依法需经批准注册才可以生产销售,并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标明注册人、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等内容。市民选购医用口罩时要注意查验产品标识标注,查验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发现违法线索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1672315828798.png

无锡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2022年5月9日,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套用他人信息,生产销售假冒“雪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接举报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生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现场查获标注“雪晴”商标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14522件、包装袋13200只、检验合格证832张、包装箱732只及1260件半成品防护服等涉案物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雪晴”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许可授权。

经查,当事人觊觎疫情防控期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销售市场,利用其曾与“雪晴”商标权利人河南省雪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雪晴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之便,于2022年3月起,未经雪晴公司许可,擅自印制“雪晴”商标用于其自行生产制作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产品,涉案金额120万余元。执法人员经抽样检测发现,涉案侵权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多项指标不符合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系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未经“雪晴”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制售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已达追诉移送标准,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同日,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无锡公安惠山分局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深入调查侦办“5•8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护服窝点案”,先后赴南京、福州、烟台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成功捣毁一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医用防护用品窝点。

本案的成功查办,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防疫物资协同执法优势,紧盯重点管控领域、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专业执法优势和公安机关的高效执法手段,采取提前介入、联合执法、专案攻坚、全链彻查等方式,全力打击涉及面广、产业链长、涉案人数多的疫情防控领域制售侵权伪劣物资行为,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产品领域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源头性打击,依法从严惩治生产和流通领域犯罪,确保打击效果。(来源:无锡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健康医美 福气自来

  •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禁传 ...

  • 思南许家坝镇:基础强 黄牛产业兴

  • 山东成武:90后大学生返乡创业当猪 ...

  • 龙里醒狮镇:“亮晒”出风采 “评比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