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腐竹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重罚

2022-12-07 11:50: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各类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日前,该局曝光济源某豆制品厂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腐竹案。

2022年6月28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豆制品厂有无证生产、乱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随即对被举报单位现场检查,发现该豆制品厂的生产场所卫生脏、三防设施不全,未启用检验室、更衣室等设施;在成品库有已装箱的成品黑豆腐竹133箱,外箱标示委托商为西安金豆食品有限公司、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而非实际生产商济源市某豆制品厂。

经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两个单位未委托当事人加工腐竹,经认定当事人生产的箱装黑豆腐竹冒用了他人的厂名厂址。同时,当事人在2021年12月15日曾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属于情节严重,符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2021版)第十一条第四项的从重处罚情形。

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作出:1.没收违法生产的黑豆腐竹133箱(抽样送检12袋)、13689个、纸箱210个;2.处货值金额75%的罚款3591元的行政处罚。(来源:济源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抄乐镇娄氏三姊妹:乡村烟熏香肠腊肉 ...

  • 晴隆:备足过冬物资 确保畜禽吃饱住 ...

  • 陈明富:“养猪能手”变身“致富带头 ...

  • 龙里醒狮镇凉水村:布衣腊味飘香 唤 ...

  • 广东佛山这些学校饭堂正在改造升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