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大头人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产品抽检不合格被罚4000余元
深市监宝处罚〔2022〕西乡340号显示,深圳市大头人实业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441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梁康愉。
曾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产品抽查不合格
从本网信息库查询发现,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2021年休闲服装等12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通报称,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按摩器具等12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10个省(市)89家企业生产的98批次按摩器具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3批次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93批次产品中,发现3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7.6%,较上次抽查上升5.9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在电子商务领域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2.2%、31.7%、37.6%。
其中,标称深圳市大头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M1智能揉捏按摩仪(规格型号:M1智能款)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骚扰功率、辐射骚扰。承检机构为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第三方信息平台显示,深圳市大头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电子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子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的的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