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六加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大兴新居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香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2〕18号
当事人:合肥六加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大兴新居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LH5K8X8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抽检不合格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1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