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6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一起工商质监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观处罚〔2022〕104号 | 安庆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 | 91340800704936042X | 陈庆文 | 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