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汇阳中医门诊部(以下简称当事人)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据了解,当事人在微信平台开设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为上海汇阳中医门诊部,为消费者提供诊疗信息等服务。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10月23日,当事人通过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个标题为“上海汇阳中医门诊部膏方节即将开幕”的广告。该广告为医疗广告,且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案发后主动认识错误并立即删除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