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德清尾款人,“双十一”这份消费警示请查收!

2022-11-05 19:34: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双十一”在即,你是那个已经加入尾款大军或是将被收编的一员吗?浙江省湖州市消保委这份消费警示请您务必查收。

做好消费预算,明确合理需求

消费者首先要整理自家物品,盘点存货,明确真实需求。哪些品类可在促销中适当囤货,哪些采购只能随买随用不可重复浪费,都要明了清晰。再罗列购物清单,研究“双十一攻略,争取最大力度的优惠。切勿因为五花八门的宣传页面或者卖货主播的话术吸引而冲动消费,造成“剁手一时爽,事后难收场”的局面。

重视购买渠道,选择可靠平台

目前除实体门店、电商平台开展双十一活动外,短视频平台异军突起,直播卖货成为当下流行的销售方式。湖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物要货比三家,选择值得信任、售后完整的商家、主播,不要在平台外点击购物链接,注意保护资金安全。

厘清活动规则,避免落入陷阱

今年“双十一”在10月24日美妆护肤品已经开启第一波预付定金活动,定金可不可退需要消费者看清《预售协议》,不要为了抢货直接同意协议,了解清楚是否适合自己再决定付款。同时多多咨询客服,注意识别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页面提示,明确满减、领券、红包等使用规则,避免落入价格陷阱。

保留购物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消费者如果在门店购物注意保存消费凭证,如果在网购平台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相关促销页面,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来源:德清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坚持质量为 ...

  • 中检上海携手得物App开展全方位鉴 ...

  •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超市开展现 ...

  • 沾临黄河特大桥路面沥青摊铺全部完成 ...

  • 华亭:“牛状元”的“牛”计划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