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10月002)。涉及河口区义和友民馒头房未取得许可从事馒头生产经营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处罚〔2022〕277号
| 河口区义和友民馒头房未取得许可从事馒头生产经营案 | 未取得许可从事馒头生产经营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河口区义和友民馒头房 | 92370503MA3CR9478L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22.10.08 | 自动履行 2022.10.09 |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