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标价售价“有猫腻”?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2022-09-15 16:57: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东)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华阳街道某超市开展现场检查,两名执法人员一人在货架前念出商品标签标注价格,一人念出收银机显示的实际售价,对超市内商品标价售价是否一致进行核查。

“金针菇,三块五一袋。”

“三块五,对嘞。”

“香菇,十块一斤。”

“嗯对,十块。”

“白雪菇,三块一袋。”

“诶?老板这不对噢,你咋卖的四块五一袋?”

这样一对比下来,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白雪菇的实际售价比标注价格高了1.5元。

image.png

image.png

鉴于该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商家立即整改,并对其开展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接到价格投诉425件,已出动执法人员73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60家次。”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民生商品价格违法问题持续发力,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哄抬物价、随意涨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同时,要养成留存购物小票的习惯,为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质量守护“四特精神”耀江淮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坚持创 ...

  •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严格履职尽责主动作 ...

  • 质量安徽 如椽巨笔写华章

  • 江苏常州经开区举行数字电竞峰会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