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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云聚天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

2022-08-05 10:36:11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安徽云聚天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长处字[2022]22号

当事人安徽云聚天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MA2TRFN28J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推销介绍经营的保健品“藏元康痛骨消痛保健贴”在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云聚天使”中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驱寒排湿、专家说新冠肺炎疫情属于湿毒疫,未来一定要祛寒除湿....藏元康透骨流,祛湿活血,排出湿寒立竿见影”等表述,“排湿”、“祛湿”是指消除湿邪,“新冠肺炎”全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目前我国正处于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敏感时期。而该产品为消痛贴敷类巴布膏型保健用品,主要适用于风寒湿邪入体引起的颈、肩、腰疼痛及坐骨神经痛、麻木、跌打损伤的亚健康人群。当事人对保健品性能功能做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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