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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青华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被罚

2022-08-04 18:43: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市监综处罚〔2022〕134号),涉及济南青华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34号

济南青华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案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济南青华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900袋、没收违法所得96371元,并处货值金额108521元的1.5倍罚款162781.5元,罚没款合计259152.5元

济南青华医院有限公司:91370103MA3CKMWH5L

蒋华君

2022.7.26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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