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明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黄诗曙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 ||
行政处罚依据 |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案件风险防控制度依法追偿涉案债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