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显示,北京鸿坤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而被罚。
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39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鸿坤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玉桥南里小区的2020年通州区玉桥街道玉桥南里小区综合整治工程(EPC)外墙涂料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2022年3月21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该工程现场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北京鸿坤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第(一)项“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的要求。北京鸿坤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上述行为导致北京鸿坤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工程的安全管理力量不足,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漏洞,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给予北京鸿坤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