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豫药监药处罚〔2022〕8-2号 |
处罚名称 : | 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案 |
处罚类别1 :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 当事人于2021年2月至8月间共生产六味地黄颗粒、当归龙荟胶囊24批次,2022年3月3日至4日对六味地黄颗粒(批号:20210201)进行了返工生产操作。2020年度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2021年度未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
处罚依据 : | 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1080074405276X9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单洋 |
处罚结果 : | 罚款金额人民币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 2022-06-30 |
处罚机关 :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 正常 |
地方编码 :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 2022-06-30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