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处罚案件信息。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处罚〔2021〕142号 | 淄博涛越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 | 淄博涛越商贸有限公司 | 91370304MA3QHBCC3E | 孙诚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797.45元 | 2022/1/1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1〕143号 | 淄博追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淄博追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370304MA3MN47F6T | 孙诚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113.5元 | 2022/1/1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1〕87号 | 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 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 | 92370322MA3P2REA0U | 苏进民 |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1135.56元;3、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2倍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2、3项合计罚没款101135.56元 | 2022/1/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26号 | 山东斯贝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酒案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山东斯贝赛商贸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QUQD54W | 焦健 |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海歌往事”的预包装酒12瓶;3、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整。 | 2022/1/28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淄市监处罚〔2022〕43号 | 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2370303MJE1443532P | 张钦强 | 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29000元整。 | 2022/3/2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