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近日,张涵予与三门峡金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涵予诉称,被告三门峡金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金利达公司”)在主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SVWSMXJLD-三门峡金利达】中发布了多篇配图文章,包括:2016年1月19日发布《18.39-33.29万全新帕萨特稳劲登场》;2016年3月3日发布《全新帕萨特上市会,给时代一个新选择;3月5日三门峡上汽大众4S店敬请期待》;2016年3月6日发布《全新帕萨特,时代所向,由你选择》;2016年4月22日发布《【三门峡金利达】帕萨特春季欢乐购》等。三门峡金利达公司在未经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了汽车海报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宣传信息。此举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张涵予与三门峡金利达公司存在某种合作关系,然而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使原告蒙受外界诸多误解。对此,三门峡金利达公司未作答辩。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门峡金利达公司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发布涉案文章,直至张涵予取证时的2021年5月到开庭2022年3月3日时仍未删除,且文章内容配有广告宣传语等商业宣传内容,具有利用明星肖像和相关信息扩大涉案公众号影响力的目的,构成了对张涵予肖像权的侵犯。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三门峡金利达公司立即删除相关内容中含有原告张涵予肖像权的图片;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张涵予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张涵予经济损失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