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涉及宁乡市玉潭街道塘湾社区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案。
2022年3月17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乡市玉潭镇街道塘湾社区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和药品,并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2年1月18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玉潭镇街道塘湾社区卫生室治疗室内存放有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2袋(失效期:2020年11月18日)、淋病快速检查纸片6盒(有效期至:20170826)、灭菌结晶盐磺胺1袋(有效期至:2016年9月)、复方乙酰水杨酸片1瓶(有效期至:202106),盐酸苯海拉明片2瓶(有效期至:2018.03)等一批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警示】
有效期是药品保持功效的期限,药品超过有效期将会导致功效衰减甚至毒性增加。过期的医疗器械,同样会对患者造成潜在的危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来源:长沙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