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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四起工商质监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2-06-01 17:53: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四起工商质监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宜处罚〔2022〕17号

安庆市兴荣悦防水保温建材经营部

92340800MA2Q1AGGX1

谢兴顺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7日


2

庆市监宜处罚〔2022〕18号

汪金节

340822******0278

汪金节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7日


3

庆市监迎处罚〔2022〕41号

安庆市迎江区宝肌美容店

92340802MA2TAP1P0Y

潘功华

违法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31日


4

庆市监械处罚〔2022〕53号

安庆市华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纺织西路分店

91340800MA2MRKX02W

聂文锋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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