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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疫情防控期间售药&购药须知!

2022-04-20 15:43: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监测“哨点”,售药、购药的特殊要求你了解吗?

疫情期间能否购买感冒药、消炎药?药店需如何落实防疫措施?市民药店购药又要注意什么?这份疫情防控期间售药&购药须知请收好!!

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售药须知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药店从业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一检新冠核酸检测制度;每日做好:人员测温、店堂消毒,记录并上传“浙里药店”系统。

2、落实药店防疫小门管控:对来店市民落实扫台州畅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确认规范佩戴口罩。

3、落实四大类药品销售管控:做好退热、止咳、抗病菌、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台账;每日17:00点前:上传至省局警戒监测系统;药店不得以备用或代购为由销售四大类药,药店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四大类药。

4、异常人员未成功购药登记:如发现行程码带星号*人员,进一步询问、记录具体行程等情况→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并签署承诺书。

如发现下列6大类异常人员:①红黄码;②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③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④入境人员;⑤与1、2、3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人员;⑥发热症状人员。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购药须知

1、若要购买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需提供用药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实名登记,请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询问和用药人信息登记工作。不得以备用、代购等理由购买四大类药品。

四大类药品是指:退热、止咳、抗病菌、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

2、购药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在购药过程中需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亮码测温,自觉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3、如属6大类异常人员,请配合药店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疫情防控部门安排。

4、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就诊。

5、如在购药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来源:临海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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