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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发布春游消费提示

2022-03-28 17:36: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天已经悄悄的走来了,暖洋洋的春风吹向大地,带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在这个踏春出行的季节里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在旅游时要提高安全意识,文明健康旅游,科学理性消费。

一、报团旅游勿轻信。切勿相信商家所说的超低价旅游、包吃包住等广告宣传,谨慎选择具有营业资质的旅行社,仔细查看和商家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要被低价广告吸引,注意理性分辨。确认是否为正规旅行社,避免上当受骗。

二、景区消费需谨慎。理性消费,不轻信商家宣传。不建议在景区购买价格过高的特产、保健品和旅游纪念品等。市民在旅游景区购物时最好是做到货比三家,详细了解商品价格和质量。尤其是对价格较高的纪念品,千万不要盲目听从他人劝说,更不要冲动消费。特别提醒老年人,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商家宣传的针对疾病有奇效、延年益寿等宣传语都是虚假宣传。购物后切记保留发票和购物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进行维权。

三、食品安全要留心。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提倡使用公筷,拒绝食用野味。应选择明码标价的餐厅用餐,注意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就餐时注意观察食物性状是否异常、食材是否新鲜,就餐结束后要向商家索取发票等凭证。

四、出行住宿有讲究。预订住宿时,应仔细查看该酒店相关营业证照等信息,保留缴费凭证。入住后,应仔细查看房间内设施是否完好,收费商品是否明码标价,包装是否完整,避免退房时引发纠纷。

在此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可以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周媛 通讯员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李美娜)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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