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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永辉超市缺斤少两被曝光 还曾销售过期食品、虚假宣传

2022-03-22 15:05: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近日,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截图来源:企查查

“缺斤少两” 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

据披露,当事人店内销售的清洁墨鱼于2021年3月26日从福建钦龙食品有限公司以18.17元每包单价进的货,共进了60包,共计1090.2元。当事人将上述产品置于店内销售,以27.7元每包的单价对外销售。上述产品根据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净含量计量检验,总体结论为:该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上述清洁墨鱼已销售或者损耗,无库存,本案货值金额1662元,违法所得367.99元。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生产的产品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之规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清洁墨鱼属于销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500.01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67.99元。

曾因销售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多次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事实上已非首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企查查信息显示,从去年以来,因各种违法违规等被通报处罚多次。

2022年3月,该公司因“其他消费侵权”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

2021年8月,因“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处罚。

2021年6月,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000元并没收过期的济公佛手橘4瓶。处罚事由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1年5月,因“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2021年3月,分别因“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处罚。

2021年1月,则因违反物价管理规定被通报。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负责人为金敬荣。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林碧恩。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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