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重庆奉节县艾康卫浴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被罚款800元

2022-03-22 09:29: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1日,重庆市奉节县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奉节县艾康卫浴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违法案的处罚决定书。

image.png

奉节县艾康卫浴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违法案

2021年5月12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奉节县艾康卫浴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进行监督抽查。8月9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2021-51ZD050178)。检验结论为:“经检验,该批次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相对延、近端串音衰减、近端串音衰减功率和PS NEXT、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EL FEXT、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功率和PSELFEXT、回波损耗RL、衰减项目不符合YD/T1019-2013标准,依据《重庆市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2021-51ZD050178),并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抽样批次的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405米,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对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进行数量清点并加封;执法人员对上述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当场向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奉节市监施强字〔2021〕0002740号)及《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002532);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当事人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异议。同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奉节市监提〔2021〕04081601号)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调查。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我局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检验不合格超五类四对双绞网络线405米;

2.并处罚款800元;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8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展开计量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推进 ...

  • 三星堆博物馆文创产品迎来销售热潮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石集乡慧心雨桐家 ...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技能培训老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