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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年报最高罚款10000元!市场监管总局新规来了!

2022-03-08 14:37: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各位老板,请注意!2021年度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啦,您年报了吗?

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于2022年1月1日-6月30日履行年报义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度年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逾期未报送年报,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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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新增)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合信用惩戒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公示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移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和信用修复的记录会一直存在。

如何公示年报?

1.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2.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jx.gsxt.gov.cn/index.html),逐项如实填报。

第一步:访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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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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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注册并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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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年度报告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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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2021年度报告”,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第五步:提交并公示

填写完毕后,选择“预览并公示”,确认填报内容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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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后,核对状态为“已公示”,也可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jx.gsxt.gov.cn/index.html),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企业年报信息”栏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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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向社会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供稿: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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