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张东)共检查药店278家,发现问题11个,其中3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2月26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2”,对全区药店疫情防控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督促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一线屏障。
据了解,为“从严、从紧、从快、从细”落实药品零售环节防控措施闭环管理,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发热“哨点”“探头”作用,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在落实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要求的基础上,于2月2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四类药品”管控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2月24日起,在双流全区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提供并留存实际使用人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身份证明,按要求以实际使用人信息执行实名扫码登记。同时,购买“四类药品”(含非处方药),需购药人员凭本人处方笺购买,并签订《双流区“四类药品”购药承诺书》,承诺所购“四类药品”为本人使用,非为他人代购。
《通知》发出后,实际执行效果如何?2月26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执行《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进门,提醒顾客测温、扫码、戴口罩;查看药店员工晨检和场所消杀记录;是否张贴疫情防控公告,是否张贴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是否设置临时隔离点,是否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是否签订承诺书,是否留存顾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每到一家药店,都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仔细检查药店的落实情况。
据介绍,此次行动共检查药店278家,发现问题11个,主要是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未及时更新、1米线磨损、未留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均已现场督促整改,大多数药店能较为严格和准确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对于新的《通知》要求,也都努力规范执行,但也有极少数的药店,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侥幸心理。
在此次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还发现永安镇成都同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药店,存在“四类药品”登记不全,且未保留购药人员48小时内核酸证明及本人处方笺,未签订《双流区“四类药品”购药承诺书》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以上3家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