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2022年第四期行政处罚信息。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第四期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哈密市北郊路鑫飞跃轮胎商行 | 个体工商户 | 92652201MA7A5PAU32 | 邢江江 | 哈市市监罚〔2021〕228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机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美孚”、“嘉实多”机油共169瓶; 3.罚款30000元(三万元)。 4.没收违法所得3920元(三千九百二十元)。 罚没款合计33920元(三万三千九百二十元)。 | 3 | 6.392 | 2022/1/4 | 2025/1/4 |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52200MB16791747 |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52200MB16791747 | |
2 | 新疆哈密大营房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522002291212816 | 黄勇 | 哈市市监处罚〔2022〕1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 | 在贸易结算中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罚款 | 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所使用的违法计量器具每台500元罚款,共计1000元。 | 0.1 | 2022/1/30 | 2025/1/30 |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52200MB16791747 |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52200MB16791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