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商家促销送冰墩墩?湖南省浏阳市知识产权局责令整改

2022-02-15 14:3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4日,湖南省浏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来到城区某母婴门店,要求其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促销活动。在该活动中,商家承诺消费者预存一定金额后,可获得一只“冰墩墩”抱枕。“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等机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为商业目的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浏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指出。

该商家在2月12日对外发布促销活动称:新春第一档福利,只需在门店内预存520元,即免费送一只“冰墩墩”。经执法人员确认,该商家所称的“冰墩墩”是一个印有冰墩墩图案或奥运五环标志的抱枕,该抱枕的生产厂家同样未获得授权。

“我们确实不知道这个是不被允许的。”商家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在自己朋友圈内看到省内多家同行有举办类似的活动,“正好现在冬奥是热点,我们就是想蹭一下热度,吸引顾客。”

对于该商家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整改,并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执法人员提醒商家: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都是违法行为,视情况会构成民事侵权,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涉嫌犯罪。

浏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表示,如果只是单纯出于个人对“冰墩墩”的喜爱,以欣赏为目的制作“冰墩墩”的话,是不涉及对“冰墩墩”形象的侵权,但如果是把自制的“冰墩墩”形象用于商业行为,则属于侵权行为。同时,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冰墩墩,以免受到经济损失。(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新一批2000只“冰墩墩”毛绒玩具 ...

  • 第137届尼斯狂欢节于2月11日至 ...

  • 山东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元宵节食品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一如既往抓好 ...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慈化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