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菏市监综餐处字〔2022〕6号),涉及巨野县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 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01 | 菏市监综餐处字〔2022〕6号 | 巨野县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案 | 生产销售的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合格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建筑防水卷材 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巨野县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91371724MA3CK9UD4R | 张海琳 | 完全履行。 | 2022.1.25 | 当事人自觉履行完毕。 | 于六十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