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河北华香清真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50000元

2022-01-18 10:20: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华香清真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通市监处罚〔2022〕6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北华香清真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24723384247R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李洪贵

违法行为类型

《中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处罚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185.6元;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185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

2022-04-13

处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1“锡食名坊”巡礼

  • 在原汁原味的大利侗寨住民宿是一种什 ...

  • 逛古镇、赏花灯、住民宿 下司古镇邀 ...

  • “燃情2022 共筑冰雪体育强国” ...

  • 宁夏沙湖入选文旅部2021年智慧旅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