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青岛强大贸易有限公司)

2022-01-06 18:00: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5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青岛强大贸易有限公司)。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青岛强大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12月3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青市监罚催〔2021〕05005号)。由于你单位拒绝签收本局邮寄的行政处罚催告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市监处[2021]05005号)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六万九千元整(69000.00元);2.因逾期未交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六万九千元整(69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催告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永刚、迟永娜  联系电话:83095538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3号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全民健身助力冬奥掠影

  • 冬奥会倒计时30天 张家口市非遗群 ...

  • 加快全国体旅示范区建设 贵州发布“ ...

  • 江苏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一家毛毯 ...

  • 2022北京冰雪消费节启动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