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市监处罚〔2021〕15号 |
当事人名称: |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511000667445809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修国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执行政府定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
处罚内容: | 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3977.37元,罚款565.48元,罚没款金额合计14542.8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8月26日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