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汉唐服饰有限公司涉嫌在政府采购中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案

2021-12-23 14:53: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圳市汉唐服饰有限公司涉嫌在政府采购中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处罚字〔2021〕龙8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汉唐服饰有限公司涉嫌在政府采购中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案
处罚类别1: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其他
处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处罚结果:吊销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汉唐服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733056159F44030710349303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肖传淼
处罚决定日期:2021-12-21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圆梦冬奥、同享未来”第八届全国大 ...

  • 《岁朝图》——中国文人的年画

  • 山西晋中:工人在检测汽车

  • ​玛莎拉蒂Levante 锋芒版

  • 新汽车“三包”规定2022年1月1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