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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购买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2021-12-20 15:12: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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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车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电动车要到正规经营场所。电动车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气装置 、车速超限值、淋水涉水性能不达标和车速提示音不准确等方面。因此,消费者务必到正规销售场所或者口碑较好的经营者处购买电动自行车。选购时,还应仔细核查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是否与合格证上标示一致(如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消费者切勿购买使用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选择安全的充电和停放地点。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更不要将拆卸下来的电池拿入室内进行充电。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时选择具有较高安全保障的地点。在充电时,一要注意避免过度充电。充电时间过长不仅会影响电池性能,还容易因电池持续高温发热而引发起火爆炸,因此,电量充满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二要注意规范布线。切勿贪图方便而私拉乱接电线或飞线充电,线路过载易引发火灾,建议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三要注意充电环境。如夏季温度较高,刚使用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会比较热,此时切勿立即充电。充电时,要将充电器放在容易散热的地方,并随时检查充电情况,尽量不选择夜间睡眠时充电。

(三)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和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以及有关消防知识,注意科学用车,避免电动自行车或者电池出现暴晒、淋雨等情况,同时也尽量远离温度过高的热源,以免影响锂电池本身的散热性能,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导致隔膜熔穿和短路现象。建议日常勤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电池等零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在检查过程中切忌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发现线路存在老化、磨损等情形或者电池已经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要及时予以更换,避免“超期服役”。

(四)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发现经营者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或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上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以通过12315热线电话或者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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