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合肥瑶海区鑫诚百货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1-12-07 15:56:0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合肥瑶海区鑫诚百货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方处字〔2021〕14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鑫诚百货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PCG2PXF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鑫诚百货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一)没收侵权的“六神”商标花露水63瓶:195ml六神花露水(产品批号:20240318AHEDS)35瓶,180ml六神花露水(产品批号:20230318AAPES)13瓶,95ml六神花露水(产品批号:20230318AHEDS)8瓶,180ml六神驱蚊花露水(产品批号:20230305ANADH)3瓶,180ml六神止痒花露水(产品批号:20240320DQADS)4瓶;(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灵宝市西闫乡杨家湾村农民正在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重点 ...

  • 广西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人员对 ...

  • 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黄河滩区种植的胡萝 ...

  • 2021年湖北省质检院工作掠影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