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厦门市酉西儿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1-11-30 22:11: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3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厦门市酉西儿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组 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主要违法

事 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

厦市监处[2021]66号

厦门市酉西儿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厦门市酉西儿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91350203MA31GCJC2M

刘靖轩

2021年8月3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营业场所内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鼻氧管与未过期医疗器械混杂存放,没有任何区分标识,且无法提供相关的效期检查记录和使用登记。经查,当事人未向供应商索取了相关资质、证照材料,未留存相关销售凭证,也未制作进货查验记录及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86第1款第(3)项、89第1款第(3)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16支、一次性使用鼻氧管4袋;

3.罚款人民币2万元。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厦门市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1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波司登羽绒服规模全球领先

  • 波司登羽绒服规模全球领先

  • 今年前10个月我国进出口增速达22 ...

  • 浙江省金华市古子城保宁门前12位金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因地制宜发展高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