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加拿大迈格纳技术集成公司上海代表处:
你代表处未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外国企业的合法存续情况、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费用收支情况等相关情况”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我局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之规定,责令你代表处限期改正,你代表处逾期未改正,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拟对你代表处作出吊销登记证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你代表处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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