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容貌焦虑”频频登上热搜,颜值经济风头正盛,“医美广告”成了重灾区。极具感染力的广告用语、完美的术后效果、夸张的前后对比、清一色的用户好评……面对这样的医美广告,你是否心动不已、跃跃欲试?
案情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上海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违法。
经查,该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在当事人发布的“你需要了解的隆胸技术帖”“鼻综合隆鼻,就是这么美!”广告推文中,多次使用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用语。此外,在“你需要了解的隆胸技术帖”中还出现“医疗美容丰胸品质案例”及隆胸术前术后对比照片。
经核实,该门诊部从开业至案发,因资质原因实际从未做过隆胸手术,上述隆胸案例及前后对比照片内容实为虚假。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为增加关注度及浏览量,博取消费者眼球,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当事人发布虚假的隆胸案例广告,构成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指导帮助当事人对微信公众号中相关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温馨提示
1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明确重点打击的九种医疗美容广告乱象中,第一条即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
在此提醒广大爱美人士:
1.警惕医疗机构通过“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种草笔记”等虚假交易、虚假评价,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
2.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查验机构、医生资质,科学理性消费,切不可盲目跟风,避免导致美容不成反毁容的悲剧发生。
美是千姿百态,而不是千篇一律,不同年龄、不同相貌的你,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美。颜值即正义的价值观更需“整形”,请拒绝容貌焦虑,接纳、欣赏本真的自己!
(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