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1年11月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药械化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以下涉案单位予以曝光。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 所属环节 | 处罚结果 |
1 | 济南永裕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平民大药房 | 济南永裕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平民大药房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相关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给予处罚。 | 药品零售 | 1.没收违法所得陆元壹角(6.1元)2.处货值金额12元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14.9倍罚款:拾肆万玖仟元整(149000.00元),罚没款合计拾肆万玖仟零陆元壹角(149006.1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2 | 市中区浓妆淡抹化妆品店(经营者:张晓艳) | 市中区浓妆淡抹化妆品店(经营者:张晓艳)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流通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资 生 堂悦薇珀翡紧颜亮肤乳(经销商名称:资 生 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妆特进字J20140875)”等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口红一盘(11支);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3332元);2、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涉及货值金额9820元,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68元,处罚款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万肆仟叁佰叁拾贰元整(54332元)。 |
3 | 山东安奈美美容有限公司 | 山东安奈美美容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流通 | 1.警告;2. 没收违法销售的名称为“ENJOY BESHYNE”等化妆品;3. 没收违法所得玖拾贰元整(92元);4.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罚没合计叁万零玖拾贰元整(30092元)。 |
4 | 济南市机关医院 | 济南市机关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处罚。 | 医疗器械 | 处货值金额壹万壹仟柒佰肆拾贰元(11742)7.9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玖万贰仟柒佰陆拾壹元捌角整(92761.8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5 | 湖南熠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第一分公司 | 湖南熠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第一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经营 | 1.警告;2. 没收违法销售的名称为“克罗老师火山泥深层清洁面膜”等化妆品;3. 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2475元);4.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罚没合计叁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32475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6 | 药王谷大药房(济南)有限公司 | 药王谷大药房(济南)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流通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7 |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8 |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街道伟东华康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街道伟东华康社区卫生服务站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9 |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0 | 济南市市中区大观园街道经三路立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济南市市中区大观园街道经三路立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1 |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唐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唐安社区卫生服务站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2 |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3 | 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4 |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阳光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阳光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5 | 济南市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青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济南市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青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16 |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卧龙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卧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未遵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 | 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