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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诚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案

2021-11-26 10:45: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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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涉及四川诚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诚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23205300656R

法定代表人

欧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1〕2025号

违法行为类别

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批号:20201107),经抽样检验,【溶出度】不符合规定,依法认定为劣药。当事人销售劣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劣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356盒。

2、没收违法所得1000.02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82488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5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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