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嘉鱼县首义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棉胎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市监罚字[2021]20号 | 嘉鱼县首义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棉胎案 | 嘉鱼县首义生活超市 | 吕红霞 | 92421221MA4EDGRB3J | 嘉鱼县首义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棉胎产品,该批产品的实物质量不符合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系不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履行方式:罚款上缴省直国库。期限:十五日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