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省市场监管厅组织对全省传统媒体、互联网和户外媒体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抽查监测,现将第三季度广告监测结果和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648152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1445条次;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986785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98条;户外广告监测9007块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465条。与第二季度相比,涉嫌违法率均有所下降。
从总体监测情况看,涉嫌违法广告类别主要集中在:化妆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服务、房地产、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7类。违法形式主要表现为:化妆品类含有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保健食品类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教育培训服务类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暗示的保障;房地产类含有房源信息不真实,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没有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没有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含有利用患者、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等。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厅将继续加强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对以上7类广告进行重点监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引导、督促广告发布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