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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2021-11-10 14:50: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市监处罚〔2021〕149号),涉及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姓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六市监处罚2021149

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

92341503MA2NHEPK5D

陈昌富 

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

种类:1.责令改正并警告;2.责令停止混淆行为;3.没收涉案“金临洞藏8”白酒8箱;4.罚款1920元。

依据: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经营混淆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3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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