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市监处罚〔2021〕149号),涉及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1〕149号 | 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 六安市裕安区南方百货商店 | 92341503MA2NHEPK5D | 陈昌富 | 经营混淆白酒和未履行进货查验 | 种类:1.责令改正并警告;2.责令停止混淆行为;3.没收涉案“金临洞藏8”白酒8箱;4.罚款1920元。 依据: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经营混淆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 已 履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