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与盘州市取彦电动三轮车经营部间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公示表
案号:黔六知法裁字〔2021〕7号
专利号 | ZL201721098342.7 |
专利名称 | 一种用于电动车的断电保护刹车装置 |
专利权人 | 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 |
请求人 | 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 | 盘州市取彦电动三轮车经营部 |
案情 | 2021年9月23日,请求人向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举报被请求人在相同产品上销售与请求人持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721098342.7)完全一致的产品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2021年10月20日,请求人由向本局提出撤回处理案件的请求。 |
案情分析 | 请求人的撤案请求为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制作并送达了《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化解了矛盾纠纷。 |
处理结果 | 撤销案件。 |
作出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 |
作出决定的 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
经办科室 及人员 人员 | 知识产权科 办案人员:陈刚 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郭鹏、黄礼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