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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优品潮品服饰商行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饰被罚款5000元

2021-11-04 14:38: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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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3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博山区优品潮品服饰商行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处罚事由执法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救济渠道备注
(淄)市监支处罚[2021]46号博山区优品潮品服饰商行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饰案    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博山区优品潮品服饰商行92370304MA94RDBH9B
刘婷1、没收违法所得340元;2、没收侵权服饰;3、罚款5000元。2021/10/09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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