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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店 买假证? 这位老板“赔了夫人又折兵”!

2021-10-15 20:23: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周某,男,38岁,浙江省武义人,于2021年8月通过某宝电商平台购买了虚假营业执照,并使用该虚假营业执照在天宁一村从事网络订餐服务,店名为“鲸崎猫元气烧肉饭(万地店)”。

2021年10月8日,区市场监管局岩泉所对餐饮店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店营业执照信息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信息不相符。通过市场监管准入系统查询,发现该证照在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系统中无相关信息,疑似假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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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当事人周某进一步询问,周某承认是通过淘宝平台购买的虚假证件,并另找“黄牛”申请上线“美团”及“饿了么”平台,其中“饿了么”平台未通过审核,“美团”平台审核通过并上线,据“美团”平台数据显示,该店月销售量为两千多单。检查人员当场要求该店停止营业,要求“美团”对该店进行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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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周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构成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企业证件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周某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跟进调查。

“周老板”将面临双重处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周某为了开办餐饮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使用假营业执照,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双重处罚,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对购买、使用虚假营业执照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打击的态度。再次提醒各位“准老板”,开办餐饮店必须通过正规途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餐饮店开办指南

选址篇

7月15日,餐饮登记查询系统的应用正式上线了,该系统在丽水市城区内应用。根据规划,按照有无灶头、油烟、异味、废气等将餐饮业划分为A、B类,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的经营性餐饮为A类餐饮,其他从事蒸、煮、捞、拌等不产生油烟废气污染的经营性餐饮为B类餐饮。

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规划用地布局及规划用地性质为依据,结合餐饮体系空间规划布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丽水中心城市餐饮划定为导入区、限入区和禁入区。

如您需要开办餐饮店,您可以登录浙里办,搜索餐饮登记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设施设备篇

开办餐饮店必须具备与其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如消毒设施、清洗设备等,从事裱花蛋糕、生冷食制作等还需设立专间。具体情况可与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联系、咨询。

证件篇

一家能够营业的餐饮店必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

网络订餐篇

2019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公告》。想要做外卖?必须看清楚相应的责任哦!

诚信经营很重要!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老板”将面临下列管理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来源:莲都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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