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9日,山西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晋中市天诚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宁二店等3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1年 第48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晋中市天诚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宁二店等3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经舆情监测和市、区局专项检查发现,晋中市天诚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宁二店、晋中市天诚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潞园店和晋中市天诚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王湖店等3家企业违反疫情防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相关要求,存在较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处方药等风险控制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榆次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