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公示(2021第0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宝龙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 真:0551-63710152、63710228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 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39号)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1年9月7日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39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 2021年9月8日-9月10日 | 李有军、李磊、潘家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