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分店制作、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被罚款1750元

2021-09-01 17:3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30484518(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食品执法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分店制作、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案。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主要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1济市监处罚〔2021〕0515号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分店91370105351753303D当事人制作、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1750元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370100MB286962352021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靖远大芦:小萝卜拓宽产业路

  • 瓜州:火龙果为致富“添”新路

  • 恒源祥:品质筑梦冬奥 品牌圆梦百年 ...

  • 安徽淮北规范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 湖北兴山组织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执法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