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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章丘区佳璇美妆洗化店(李某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被罚款5000元

2021-09-01 17:32: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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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化妆品执法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1

济市监罚字〔20210705

章丘区佳璇美妆洗化店(李佳璇)

92370181MA3RWP6H7F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条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6瓶,并处5000元罚款。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   

11370100MB28696235

2021826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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